迴旋處使用常識 ☆☆☆☆☆☆☆
每天都見到不小駕駛者不懂得使用迴旋處,有些更加蓄意或無意之間咒罵欄截,阻人去路,總之行差又踏錯。 迴旋處規矩:《左邊讓右邊》即係入讓出《入迴旋處要靠右,出迴旋處要靠左》。
螺旋型迴旋處
傳統型迴旋處
迴旋處使用方法與普通道路規矩: 是有所不同,很多人誤以為在迴旋處內,右線車輛出路口時與左線車輛發生碰撞,左線車輛通常是對的一方,其實根據運輸署指引 ,在此情況下,右線車輛才擁有行駛優先權,左線車輛則可能負上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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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死官
首先要瞭解迴旋處使用方法:至入迴旋處靠右 , 出迴旋處靠左。入迴旋處打右燈 , 出迴旋處打左燈。迴旋處內圈為「主」 , 迴旋處外圈為「客」。
出迴旋處理論上: 外圈必須要讓內圈車輛先行。但係亦有另一規例:「先入為主」,往往爭拗就在於此。迴旋處使用理論上互讓互諒「天下太平」。但係如果不幸:誰然係迴旋處內圈為「主」 迴旋處外圈為「客」。
如果兩 者發生碰撞,究竟「誰是」,「誰非」。 有時連法官都拗曬頭,一切跟據 「現場車輛位置,口供是否可信」,「車速」,「發出訊號時間」等等,所 以俗稱「審死官」。照妖鏡:法律界意見,最理想車輛前後安裝行車記錄器俗稱「照妖鏡」,到時鐵証如山、所妖魔鬼怪原型畢露無得出「蠱惑」。
實踐經驗証明:特別係駛離迴旋處由「內圈出外圈」這個階段是最多意外發生,最多爭抝,最難弄清楚誰是誰非的地方。要搞清楚迴旋處正確玩法的確不易,政府網頁雖然有指引「教大家在迴旋處出入的規則」 ,但係指引並不代表法例,根據法例又未必一定是對。
同時30% 以上的駕駛者都未必懂得迴旋處的正確使用方法,大多數知 D 唔知 D , 就算知道也未必遵守,所以一樣有機會出事。出事之後公說公理婆說婆理。一切只有根據法庭判决為準所以迴旋處的使用總之就係「煩」執生! 執生!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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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據交通部資深警務人員經驗大致上分為兩類
傳統型迴旋處
外圈「B車」直行優先 , 但「A車」引用迴旋處「內圈為主外圈為客」也一樣有優先權。 既然兩者權利均等,所以引用「先入為主」判斷誰是誰非。 如果諗唔掂,「 內圈,外圈」兩者也告不小心駕駛,結果兩者都「罰錢兼扣五分」。 一切只有根據法庭判决為準所以迴旋處的使用總之就係「煩」執生 ! 執生 ! 。
螺旋型迴旋處
由於外圈「B車」直線橫過迴旋處 ,明顯需要擷線而不讓路「A車」。 而「A車」內圈出迴旋處有地界明顯寫明是直行」,所以內圈「是」外圈「非」唔使審。 最終一切只有根據法庭判决為準,所以迴旋處的使用總之就係「煩」執 生! 執生!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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迴旋處之簡易使用法 〔江湖規矩〕
江湖規矩使用方法:總之你有機會入你就入,入咗去之後 不管對方「對與錯」你都要讓。「江湖規矩」雖然合情合理但並不一定合法,所以絕不適用於駕駛考試。不要濫用優先權,或「固執」使用優先權。 專家格言: 當你的汽車安全受到別人直接威脅的時間,不要再說什麼誰是誰非,一定要慢車,停車或讓車,否則最後的吃虧者是自己 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