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距離不足結局必會險象橫生一事無成孭鑊收場
距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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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汽車距離高於一切,包括開車,停車,塞車,轉波,特別係扒頭切線,或高速行駛如果距離不足結局險象橫生一事無成,孭鑊收場,距離是應變之本錢也是安全之保證。
考牌官對你是否有信心,是否會踩你迫力,這完全視乎你和其他車輛或物體,有沒有保持適當距離。距離是用來彌補煞車時所需之空間與及判斷危險所需的時間。 假如「距離」不足者,神仙也難變,距離當然包括《橫距》和《前距》。
橫距: 當你越過側面的障礙物時,你要準備隔離停定之車輛,可能隨時會開門,可能突然會扭小許軚駛出,或有人在車罅中步行而出,所以需要與他保持大約〔一個車門位〕的距離以防萬一,如果沒有此空間者需要慢駛。
橫距和速度有着極重要的連鎖關係。車速越高橫向擺動越大,因為容易造成和對頭車相會的心理緊張。故此保持橫距的需要越大。當道路條件受到限制,而無法保持較大橫距時,車速應該減慢,道路狹窄而無法保持足夠橫距時,必須將速度「降至掂到也不會有損傷的程度」,或「主動停車」,等待環境許可時再行通過,以策安全。
前距: 與前車距離,在駕駛考試中,不論你任何理由,任何時間,任何地點,也不論你橫距或前距;總之你的距離,未能令自已有足夠機會順利應變,或令自己需要採取倉率驚惶的措施,或者另到〔考牌官踩迫力〕者, 你話自已叻到識揸飛機也會肥佬。換言之正常行車的前距為不小於「兩秒」。
其實應該與前車保持幾多尺為標準:這種計算方法是不公平的,因為「車速」與「距離」應該成正比如果以時間為標準就較為合理。專家的意見,為不小於弍秒鐘的前距。何謂两秒前距: 慢車塞車前距最小大半個車位,30至40公里要兩個車位的前距,60至70公里以上者最小要一條燈柱的前距即係100英尺。
眾所周知: 〔前距〕過小是一件相當危險的事,但係〔前距〕過大亦未必係好事,會變成「魚腩」,變成「箭靶」,造成後面或側面車輛任意向你打尖殺入,而增加不安全因素。 何謂足夠距離,即係要『保持車輛隨時可以在前面所見的空間之內停車』,專家話:《要保持兩秒行車距離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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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駕駛考試中的前距要求有下列幾種
正常車速行駛: 應該與前車保持不小於二秒行車〔距離〕,意思係慢車塞車大半個車位。 30至40公里大約兩個車位,70至80起碼一條燈柱的前距即係100英尺。
車輛停定 前距: 停定之標準,是以「剛剛睇到前車車轆或尾泵把為標準」。
慢車 或 塞車: 也需要想辦法保持不小於大半個車位的「前距」。
車輛與行人距離:「睇到前面行人雙腳為標準,無此距離者「必須慢駛或主動停車」,避免「考官踩迫力」。
關於大意之行人:可分為有意和無意两種,有意者認為汽車有人操縱,它不會也不敢撞到自己,所以那怕汽車己迫近響號還是不予理會。唯有減低車速,耐心地設法讓其通過。不能急躁僥幸高速通過,更不能意氣用事鬥氣強行通過。
有另一種行人:因對某事的沉思,注意力往往高度集中在自巳所考慮的問題上,或者拿著手機,顧住上綱或打機,除了两條腿本能地移動外,對外界的一切都置若罔聞,汽車的行駛聲,喇叭聲,都不能引起他們的注意;遇到此種超級「盲炳」,車輛只適宜緩慢行駛,盡可能與他保持較大的安全距離,同時作好應急準備。
總 結
所有交通意外事件,無論誰是誰非,無論何時何地,即使有人亂過馬路,駕駛者在法律上和道義上均有責任小心駕駛,避免撞倒行人。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會帶給駕駛者無法估計的精神,時間和金錢上的損失,應該設法避免。











